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7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校区202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校区2027届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
(二)属于持证残疾人;
(三)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按3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限领一次,本科期间领取过则研究生期间不得申请;当学生同时符合多个申请标准的,仅按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
三、补贴申请
(一)个人申请,向学院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2.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请类型,分别提交以下困难情形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属于低保家庭成员的,提供城乡低保证,家庭关系佐证材料;
(2)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家庭成员就业登记信息和社保缴费记录,家庭关系佐证材料;
(3)属于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家庭关系佐证材料;
(4)属于特困人员的:提供申请人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属于持证残疾人的: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残疾人证或残疾人卡;
(6)属于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书,贷款发放到账证明。
家庭关系佐证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由于申请人父母身故、被剥夺抚养权或家庭关系复杂等原因无法提交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且申请人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供养或被供养关系的,可由学生所在班级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和2名(含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学校核实盖章作为家庭关系证明使用。
(二)各学院汇总、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
请各学院于9月11日前将《阳江市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相关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按照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特困人员;持证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三个补助项目分类提交至海纳楼742室,电子版发送邮箱wf@gdou.edu.cn。联系人:武老师,电话:0662-2162136。
四、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通知、宣传、汇总、审核、上报等组织工作。
备注:
1.《阳江市求职补贴申请表》中的银行卡号请填写社保卡号;
2.社保卡请线下办理,现场可办理,速度快、效率高;
3.以上材料均需要上交原件扫描电子版一份及复印件一份(附件1交原件),扫描格式和证明材料请参考附件3。每个文件需单独按顺序扫描成PDF文档命名,不得扫描成一个文件,如:1.张三身份证,2.张三社保卡,3.张三特困人员证明材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统一扫描格式标准,材料采用A4规格高清扫描,文字、公章清晰完整,单份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手机翻拍、画面反光、页面裁切不全、材料顺序混乱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学院补正。
4.我校202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为全校性工作,暂不受理个人单独申请;需由学院汇总材料统一提交学校审核。
学生事务部
2026年9月2日